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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严管涉案剧

新闻午报  2008年03月03日

  本报讯国家广电总局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《关于2008年2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》。通知针对近日涉案剧申报数量上升的情况,对涉案剧做出严格规定。通知指出,近几个月来,各地申报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涉案剧的数量有所回升,为端正创作思想,保障涉案剧这一文艺品种的健康发展,净化荧屏,抵制低俗之风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,总局关于涉案剧再次申明以下三点:第一、不提倡情景再现形式的涉案剧;第二、不提倡纪实形式的涉案剧;第三、不提倡以重大刑事案件为主要描写内容的系列涉案剧。□茅中元

  

  

 

 

 



 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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