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日前,静安交警支队推出了交通事故回访制度,旨在广泛倾听当事人意见,提高民警的办案质量,这项制度的推出在本市尚属首次。新制度实施后,当事人对出警速度打了满分,对执法形象、执法公正等满意率均超过七成。肇事司机“心服口服”
1月31日下午,静安交警支队事故科的民警前往虹口区车站南路某公司,对重大交通事故肇事人小袁进行了回访。去年10月31日19时,小袁驾驶货车至静安区陕康建材市场倒车时,将一人碾轧重伤致死。小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并于去年12月19日被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虽然得到严厉的处罚,但小袁对民警的执法公正、执法态度等方面表示了“心服口服”。民警得知小袁的生活状况一切正常后,非常欣慰。言谈中,小袁对民警的教育表达了感激之情,并对死者家属深感内疚。最后民警为小袁送上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读本》,希望他增强交通安全意识。专项活动回访“醉司机”
记者了解到,静安交警近期还将对酒后驾车案件进行回访,了解被拘留驾驶员的真实想法,有针对性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。回访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,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调查结合的方式。按规定,民警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。“事故办案民警可以倾听当事人的意见,从而提高民警的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。”静安交警支队政委王根根表示。“调查表”为办案质量打分
近日,静安交警支队专门组织综合科、事故科民警,共回访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14名,涉及机动车事故当事人4名,行人和非机动车事故当事人10名。根据对回收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表》进行分析。
接受调查的当事人对民警处置事故速度表示满意的占100%%,他们表示,民警能严格按照110接处警的规范标准进行处置,特别经过事故快处快撤的专项培训,民警的意识和技能均得以提高。对民警执法形象和执法态度表示满意的占85.8%%,他们认为,在答复群众疑问、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时,个别民警有时表现出在释疑解惑时不够详尽,存在着换位思考意识不强等问题。对民警处理事故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表示满意的占78.6%%,具体情况是,执勤民警的专业技能参差不齐,特别是临场应变能力和执法艺术性相对薄弱。□本报记者|吴志科|文